通用名称: | 糠酸莫米松乳膏 |
主要成份: | 本品每支含糠酸莫米松10mg。 辅料为:己二醇、磷酸、丙二醇磷脂酸盐、硬脂酸-20聚羟氧基脂、二氧化钛、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、白蜡、白凡士林及纯水。 |
性状: |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|
功能主治/适应症: | 用于湿疹、神经性皮炎、异位性皮炎及皮肤瘙痒症 |
药品规格: | 10g |
用法用量: | 局部外用。取该药品适量涂于患处,每日1次 |
注意事项: | 1.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婴幼儿、儿童和皮肤萎缩的老年人,对本品更敏感,故使用时应谨慎。 4.用药7日后症状未缓解,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5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鼻等)。 6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7.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,请咨询医师处理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不良反应: | 1.使用本品的局部不良反应极少,见如烧灼感、瘙痒刺痛和皮肤萎缩等。 2.长期大量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,可造成的不良反应有:刺激反应、皮肤萎缩、多毛症、口周围皮炎、皮肤浸润、继发感染、皮肤条纹状色素沉着等。 |
药物相互作用: |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|
禁忌症: | 皮肤破损者禁用 |
包装: | 铝管包装,每盒1支,10g:10mg |
有效期: | 36 月 |
贮藏: | 密封,置阴凉干燥处 |
批准文号: | 国药准字H19991418 |
生产企业: | 拜耳医药(上海)有限公司(原:上海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) |
儿童用药: | 婴幼儿、儿童使用时应谨慎 |
老年患者用药: | 皮肤萎缩的老年人使用时应谨慎 |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|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|
药物过量: | 尚不明确 |
药理毒理: | 尚不明确 |
药代动力学: | 尚不明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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